5月29日,受援人馬某專程到新疆元正盛業(yè)(庫車)律師事務所送來一面寫有“百姓的好律師,法律的守護神”的錦旗,以此對庫車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潘亞萍律師為他提供的法律幫助表示真心的感謝。
據(jù)悉,在2022年12月3日,馬某按照公司安排,在庫車某項目工地上從事磨機切割木板受傷,導致左手拇指創(chuàng)傷性切斷等多處損傷,經(jīng)阿克蘇地區(q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認定為工傷九級。該案件自馬某受傷至今,仍未得到分文賠償,在漫長的等待工傷等級鑒定結(jié)果出來后,馬某來到新疆元正盛業(yè)(庫車)律師事務所咨詢了潘亞萍律師該案件的賠償處理事宜。經(jīng)潘亞萍律師了解,馬某系文盲,且是低保家庭,于是潘亞萍律師告知馬某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讓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馬某聽取了潘律師的建議就受傷事宜申請法律援助。不日,本所就接到了庫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本所也指定潘律師成為了馬某的勞動爭議案件仲裁階段的法律援助律師。潘亞萍律師接到該案件后并沒有因為該案件是法律援助案件就馬虎大意,反而認真搜集案件相關(guān)證據(jù),多次和馬某溝通案情,分析庭審可能遇到的問題,并幫助馬某和公司調(diào)解,但最終調(diào)解不成后案件如期開庭。2023年4月30日收到了仲裁委的裁決文書,裁決:公司在十日內(nèi)向馬某支付共計227916元的工傷賠償款。
本案屬于典型的在工地上干活出現(xiàn)受傷情況的工傷賠償糾紛。本案承辦律師潘亞萍律師在勞動仲裁程序中通過認真審閱證據(jù)材料、積極與當事人了解案情,并對賠償標準提出了準確的法律意見,在整個勞動仲裁過程中,包括庭前庭后的調(diào)解,均時時刻刻為受援人馬某提供法律依據(jù)、賠償標準等內(nèi)容的解答,最后得到了全額支持受援人馬某請求的裁決,切實維護了受援人馬某的合法權(quán)益,正確適用了法律,充分發(fā)揮了法律援助律師在仲裁庭審中的作用,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體驗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